进一步加强社区康复协调员培训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4-07-03
各市州残联:
最近,中残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康复协调员培训工作的通知》残联康复函【2014】9号(可在中国残联网通知公告栏下载)。各级残联要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落实,积极做好2014年的“社区康
复协调员培训工作”,着重抓好两个方面工作:
一、规范社区康复协调员培训内容。按照《社区康复协调员上岗培训教材(第2版)》和《全国残联系统社区康复协调员培训教学大纲》培训社区康复协调员。通过培训使社区康复协调员基本掌握残疾人工作者职业道德常识、康复工作的有关政策文件、工作原则、工作内容、管理方法、工作流程、残疾与康复基础知识、使用康复训练器具、残疾人辅助器具等基本知识和技能。
二、做好社区康复协调员培训监督管理工作
(一)规范培训管理。实行培训学时学分管理,严格落实每次培训不少于30学时的要求。落实培训档案管理和学分登记制度,培训结束后填写全国残联系统康复人员培训学分登记册,考核合格后获得由中国残疾人康复协会印制的社区康复协调员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二)做好培训信息填报。 按照社区康复协调员实名制要求,及时采集填报培训信息,重点做好新增社区康复协调员的培训及录入工作。并将培训社区康复协调员信息全部录入省残联系统台账信息管理系统,确保培训记录和录入数据真实、全面。
有关工作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反馈湖南省残联康复部或湖南省残疾人康复协会。
联系人:湖南省残联康复部 唐中林
联系电话:0731-84619534
联系人:湖南省残疾人康复协会 胡德
联系电话:0731-84619546
最近,中残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康复协调员培训工作的通知》残联康复函【2014】9号(可在中国残联网通知公告栏下载)。各级残联要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落实,积极做好2014年的“社区康
复协调员培训工作”,着重抓好两个方面工作:
一、规范社区康复协调员培训内容。按照《社区康复协调员上岗培训教材(第2版)》和《全国残联系统社区康复协调员培训教学大纲》培训社区康复协调员。通过培训使社区康复协调员基本掌握残疾人工作者职业道德常识、康复工作的有关政策文件、工作原则、工作内容、管理方法、工作流程、残疾与康复基础知识、使用康复训练器具、残疾人辅助器具等基本知识和技能。
二、做好社区康复协调员培训监督管理工作
(一)规范培训管理。实行培训学时学分管理,严格落实每次培训不少于30学时的要求。落实培训档案管理和学分登记制度,培训结束后填写全国残联系统康复人员培训学分登记册,考核合格后获得由中国残疾人康复协会印制的社区康复协调员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二)做好培训信息填报。 按照社区康复协调员实名制要求,及时采集填报培训信息,重点做好新增社区康复协调员的培训及录入工作。并将培训社区康复协调员信息全部录入省残联系统台账信息管理系统,确保培训记录和录入数据真实、全面。
有关工作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反馈湖南省残联康复部或湖南省残疾人康复协会。
联系人:湖南省残联康复部 唐中林
联系电话:0731-84619534
联系人:湖南省残疾人康复协会 胡德
联系电话:0731-84619546
湖南省残联康复部
2014年7月3日
201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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